要旨根据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)有关规定,营利性养老机构自收住老年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

基本案情朔城区福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民政部门备案,未完成消防审核手续,住宿等条件较差。

整改措施:

1.515日,区民政局就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函告该公司,要求立即整改。

2.518日,福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室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,增加被褥床单换洗频次,规范老年人物品摆放,保持卫生整洁,住宿条件得到改善。

3.525日,区民政局约谈福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,开展安全警示教育,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,督促其依法依规运营,积极申请备案

4.针对上述问题,立即向相关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。64日,区民政局再次约谈福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,要求于69日前完成机构内老人分流安置。

处理结果该公司已将收住老年人全部分流安置,现已关停,公司手续已于76日完成注销